白衣骑士策略在今天依然是一个可行的选项,但它真正发挥作用,仅限于那些在收购要约到来之前,就已经列出多个友好资本合作候选方的企业——等到危机发生后才开始寻找的企业,几乎来不及。有效与否的分水岭,不在于策略本身的巧拙,而在于平时准备的充分程度。
什么是白衣骑士?
白衣骑士,是指企业在遭遇敌意收购时,由目标公司经营层判断为友好的第三方(通常是同业公司或金融机构),通过对抗性地取得或认购该公司股份,相对降低收购方的持股比例,从而帮助目标公司维持经营独立性的一种防御手法。具体可通过向特定第三方定向增发、股份交换、反要约收购等方式实施。这与无偿向全体现有股东分配新股认购权(即所谓"毒丸计划")在性质上不同——毒丸计划旨在通过向全体现有股东分配权利来稀释收购方,而白衣骑士则是引入特定第三方作为新股东。
白衣骑士策略在什么条件下才能奏效?
能够奏效的条件大致可归纳为三点。第一,要约收购(TOB)的应募期间受日本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规定的上限约束,目标公司可用于研判和谈判的时间极为有限。要在应募期间内完成从零开始寻找资本合作方、尽职调查、条件谈判直至董事会决议的全过程,实务上极为困难。第二,通过向第三方定向增发应对收购,会受到"主要目的规则"的约束——日本法院的立场是,若认定增发的主要目的在于维持现任经营层的控制权,则可能裁定禁止该增发;而与认购方在平时就已存在业务合作关系,则有助于证明增发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。第三,认购方自身需要具备足以完成认购的资金实力,以及持续持有目标公司股份的战略理由(如原材料采购、销售渠道、资本业务合作的延伸等)——仅仅是应邀持股的一方,很难成为长期稳定股东。
成功与未成功案例的对比
2006年,王子制纸对北越制纸发起了要约收购。对此,北越制纸向三菱商事定向增发新股,三菱商事以白衣骑士身份认购股份,使王子制纸原本预期获得的持股比例落空,最终王子制纸的要约收购未能成立。这是一起友好资本合作方认购新股、目标公司在收购方意图之外维持了经营独立性的案例。
相对地,在Bull-Dog Sauce案(2007年最高裁)中,面对Steel Partners发起的要约收购(每股1,584日元),Bull-Dog Sauce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(表决权约83.4%赞成),实施了新股认购权的无偿分配。该方案为每股分配3份新股认购权,将Steel Partners及其关联方列为不合格认购人不予分配,转而向其支付每份396日元(相当于要约收购价格四分之一)的现金。2007年8月7日,日本最高法院裁定该防御措施合法(出典:Wikipedia「ブルドックソース事件」[Bull-Dog Sauce案] https://ja.wikipedia.org/wiki/ブルドックソース事件)。这一案例中防御本身取得了成功,但其方式并非白衣骑士型,而是向全体现有股东分配新股认购权的毒丸计划型,与北越制纸的案例性质不同。
两相对比可以看出:在白衣骑士策略奏效的北越制纸案例中,"愿意且有能力认购的一方"事先已经存在;而Bull-Dog Sauce在短期内未能确保同类合作方,转而选择了股东大会决议这一另外的正当化路径(这一对比是编辑部基于两个案例公开信息所做的分析,并非对两家公司内部决策过程的直接确认)。二者孰优孰劣并非关键,危机发生时哪种选择现实可行,才是真正的分水岭。
为什么企业应在平时就列出候选名单?
如前所述,要约收购的应募期间存在法定上限,危机发生后才开始的资本合作谈判在时间上受到很大制约。此外,向第三方定向增发还面临"主要目的规则"这一司法审查的门槛,而平时建立的业务关系正是通过这一审查的重要依据。因此,希望将白衣骑士策略作为可选项保留的企业,需要在危机到来之前,就与多个具备业务合作、资本合作可行性的对象建立关系。候选方不必收窄至一家,同时与业界地位、资金实力各异的多家企业并行维持关系,能够在危机发生时确保更宽的选择空间。
寻找白衣骑士时应注意哪些信息管理事项?
在临近危机的阶段接触资本合作候选方时,对内幕交易监管的关注不可或缺。若企业将自身尚未公开的重大事实(收购提案的内容、防御措施的研判情况等)告知对方后,再向其提议认购股份,一旦对方的高管或员工在知悉该重大事实的状态下交易本公司股票,就可能触及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下的内幕交易规定。在实务中,需要通过限定信息披露的范围与时机、签订保密协议、以及限定知情范围的隔离审查(wall-crossing)机制等方式,在明确信息管理边界的前提下推进协商。此外,候选名单本身也属于尚未公开的研判事项,应在公司内部限定访问权限,并从平时的关系建设阶段起,就建立起相应的信息管理体制。
白衣骑士与其他反收购措施相比如何?
针对敌意收购的防御措施,除白衣骑士外,还包括无偿分配新股认购权(毒丸计划)、发行黄金股、剥离核心业务(即"皇冠明珠"策略)等。毒丸计划如Bull-Dog Sauce案所示,因经过股东大会决议而较容易获得正当性,但由于面向全体现有股东分配,稀释影响范围较广。黄金股旨在赋予特定股东否决权,但对上市公司而言,这会对现有表决权结构产生较大影响,容易受到机构投资者与股东投票顾问公司的负面评价。皇冠明珠策略则会损害收购标的本身的吸引力,防御上虽然有效,却可能损害企业本身的价值。与这些手法相比,白衣骑士通过引入新的稳定股东来维持独立性,在商业合理性的说明上更为容易,是相对更容易解释其正当性的一种防御手段。不过,需要平时关系建设这一准备周期,是它与其他防御措施最大的不同之处。
常见问题
Q1. 寻找白衣骑士时,在内幕交易监管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?
若企业将自身尚未公开的重大事实告知候选方后再提议其认购股份,候选方的高管或员工可能因此触及内幕交易监管规定。需要收窄信息披露的范围与时机,并通过保密协议与隔离审查(wall-crossing)机制彻底做好信息管理后,再推进协商。
Q2. 白衣骑士认购股份时,价格如何确定?
通过向第三方定向增发方式认购时,若认购价格被认定为"特别有利的价格",则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。实务上通常以近期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价格,若定价与市场价格明显偏离,无论是对现有股东的说明责任,还是司法审查层面,都会提高风险。
Q3. 白衣骑士策略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吗?
由于向第三方定向增发会稀释现有股东的持股比例,日本法院的立场是:若认定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持经营层的控制权,则可能裁定禁止该增发(即"主要目的规则")。能否说明该合作是基于平时业务关系的真实合作,是判断其是否符合中小股东利益的分水岭。
要点小结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白衣骑士的定义 | 由友好第三方对抗性地取得或认购股份,相对降低收购方持股比例的一种防御手法 |
| 奏效条件 | 能在要约收购期限内完成的准备工作/通过主要目的规则审查的商业合理性/认购方的资金实力与持续持有的意愿 |
| 成功案例 | 王子制纸对北越制纸发起要约收购(2006年),三菱商事通过定向增发认购新股,该要约收购未能成立 |
| 对比案例 | Bull-Dog Sauce案(2007年最高裁)通过无偿分配新股认购权实现防御,但并非白衣骑士型 |
| 平时准备 | 在危机发生前列出多个资本合作候选方,并建立信息管理体制(应对内幕交易监管) |
此类局面的咨询,我们提供初次咨询(免费·严格保密)。请通过咨询表单与我们联系。
※ 本文梳理的是一般性要点,并非针对任何具体事项的建议。具体咨询以保密为前提进行。
